2025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赴区外院校招聘教师公告(36人)

来源:锡林郭勒盟教育局时间:2024-10-14 10:03:58

关键词: 招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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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附件1.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招聘单位简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决定开展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2025年度赴区外院校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学校招聘教师36名,其中: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3名、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13名、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9名、多伦县第三中学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2日(不含)至2006年10月22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条件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2日(不含)至2006年10月22日(含)期间出生),应聘人员年龄认定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6.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条件放宽至大学本科及学士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教研函〔2022〕1号)为准。

7.具有相应等级、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等级、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8.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本科或研究生)及其他资格条件。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由招聘单位结合应聘人员的所学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等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2024年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应聘人员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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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1楼多功能厅三,2024年10月22日上午8:30—11:00 。

(2)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东201,2024年10月24日上午8:30—11:00。

(3)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教师教育学院就业处B111,202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锡林郭勒盟四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025年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 <系> 、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 公章的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海外高校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海外高校已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通过电话或报名微信群告知应聘人员。

2.考试方式。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0: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比例的岗位,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结束后,按照10:1比例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10:1比例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初试。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仅用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计入面试成绩。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规定比例的情形,相关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下同)”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英语、日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英语、日语面试,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5.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三所区外院校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音乐、体育教师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照试讲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试讲成绩也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6.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xlgl.gov.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教育”公布。

7.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8.对无人报名或面试后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调剂招聘。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考察

1.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xlgl.gov.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教育”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列编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4)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6)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岗前培训。由招聘单位隶属关系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5.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受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及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

(二)对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岗位回避、履职回避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具体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为准。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75587(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林郭勒盟中小学教师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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